由于本实用新型可以不经过实质性审查程序直接授权,而发明专利只能通过初步审查和实质性审查程序授权,因此人们普遍认为发明专利更为稳定。
由于本实用新型不需要通过实质性审查程序,新修订的《专利审查指南》虽然要求对其新颖性进行审查,但仍然没有对其创造性进行审查,因此本实用新型更容易获得授权。当然,前提是该项目满足实用新型授权的其他要求。
发明申请环节手续费3450元,实用新型只需500元;授权后的年费也低于本发明的年费。
实用新型专利权更稳定,不易被宣告无效
传统观点认为,实用新型专利权不稳定,只通过形式审查和简单的新颖性审查直接授权,不经过实质性审查程序,更容易被宣告无效。
事实上,实用新型的不稳定性只是针对那些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项目。这类项目本来就不应该授权,这类似于人们常说的“垃圾专利”,因此很容易被宣布无效。
但是,如果一个项目确实有创新,那么该实用新型将更加稳定。这是因为在无效宣告过程中,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标准不同:一是现有技术领域仅限于实用新型,一般不延伸到类似或相关领域;
第二是当前技术的数量。本发明可以引用多项现有技术,而本实用新型仅限于一项或两项。一般来说,目前的一些技术并没有被引用来评估其创造性。
换言之,如果一个项目申请了一项发明,授权后无效的概率更大,因为可以引用的文件的领域和数量比文件的领域和数量更广、更多;
如果申请的是实用新型,则申请范围较窄,文件数量较少,授权后失效的概率较小。
同时,当同一项目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时,可以引用三份或四份比较文件驳回发明申请;特别是对于授权实用新型,因为一般来说,三个或四个对比文件不能被引用,不能被宣布无效。也体现了本实用新型更稳定的特点。
本实用新型的审查过程是保密的,不易被第三方干扰
由于发明申请具有初审公告程序,在授权前可以被公众检索和查看;本实用新型的审查过程是保密的,公众不能搜索和查看。只能在授权公告后查看。
发明申请在初审公告后,如果认为不符合专利法的要求,可以向国家专利局提出意见,即公众的意见;
换句话说,如果竞争对手发现专利申请可能对他们不利,他们可以提前进行全面搜索,找出可能影响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文件,并提交给国家专利局。在随后的审查过程中,审查员可以直接引用这些文件并拒绝该专利。
对于本实用新型,由于审查过程是保密的,因此没有接受公众意见的程序。也体现了本实用新型易于授权的特点。
当然,与本发明相比,本实用新型不仅有优点,也有一些缺点,
本发明的有效期为20年,实用新型只有10年,到期不能续展。
本实用新型经授权后,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尚不确定。
一旦确定侵权,被告需要“停止侵权”,这与发明和实用新型相同;但是,在赔偿方面,如果采用法定赔偿原则,实用新型的赔偿金额通常低于发明专利的赔偿金额,但差别不容易太大。